根据2018年9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最新更新的机构职能情况,与爱国卫生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机构职能有所调整。
“第四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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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疾病预防控制局。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