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虫》总18期(202304)
【真相来了】什么样的食品企业,会登上“食安黑名单”?
来源:《说虫》   时间:2023-05-06


 

 

 

什么样的食品企业,会登上食安黑名单

 

回顾这一年来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新闻,不难发现又有不少企业登上了食安黑名单。这些榜上有名的企业很多都在自家产品中被消费者发现了蟑螂、老鼠、苍蝇等害虫活动的痕迹。

 

我们常听到见到的一些虫鼠害导致的食安问题,不乏有一些是在输入性原料或包材等食品相关产品在生产、仓储、运输等管理过程中,因为有害生物管理的缺失、不到位而给了害虫们可乘之机,最终导致的消费者食安投诉的案例。

 

这些被牵扯进食品安全危害的企业与商家中不乏知名连锁经营品牌,源源不断的虫害网络舆情可能在短时间内降低品牌声誉,打击消费者的信心,也可能会对企业长期经营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众所周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和过程管理是极为重要的部分之一。

 

202210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31日起施行。《办法》所称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办法》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及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要建立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以及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销售者要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同时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

 

新《办法》到底新在哪里?

 

将这些新政策详细展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点:


 

对生产者主体而言:

根据新《办法》,要求生产者保证生产全过程控制,并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的要求。除此之外,要求保证运输及交付控制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简而言之,就是要求食品生产者注重原料选择,避免从一开始就被老鼠、蟑螂、仓储害虫等有害生物侵害。同时,保证运输安全,确保在交付过程中不给害虫们乘虚而入的机会。

 

对销售者主体而言:

根据新《办法》,要求销售者建立并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收到货物时一定要验明供货者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简单来说,就是要求销售者在收到货物时仔细检查,确保食品在交付时是安全、无污染的,避免有未被发现的害虫进入产品存储环境,造成更大范围的扩散和蔓延。

 

 

根据新《办法》规定,要求食品相关产品实行标签标识制度,使得消费者可以直观清晰地了解食品相关产品的各种信息,其标识信息应当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标识信息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

执行标准;

材质和类别;

注意事项或者警示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强制性规定要求的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除此之外,食品相关产品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在显著位置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等用语或者标志。

 

当然,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相关产品标识信息另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为什么新《办法》有助于推动全面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公众健康? 

 

首先,清洁消毒和有害生物防治的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石。无论是食品产品本身的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的管理、还是包括原料辅料、生产、检验、仓储、运输、交付等过程管理,清洁消毒和有害生物防治的管理体系应该落实在每一个环节。

 

新《办法》的监管原则是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正如有害生物防治,并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需要供应链、生产商、企业与商家共同积极主动的配合,并且需要长期坚持。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推动《办法》实施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如果您所在的场所或业务正遭受着有害生物的侵害与挑战,您可以向专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寻求帮助。www.cpca.cn

 

文稿来源:艺康有害生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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