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105期(2023年10月刊)
【公卫历史】疾控中心的初创时期与建立时期是啥样的?
来源:《中国有害生物防制》   时间: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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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创时期1946~1952年


初创时期,中国面临的是一个疫病丛生、缺医少药的严重局面。威胁人民生命与健康最主要的是急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其中,鼠疫、天花是传染性极强、病死率极高、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烈性传染病。1946年,参照苏联的经验和做法,在解放区开始组建了各种形式的专业防治队。1949年,东北中长铁路管理局首先建立了卫生防疫站。此后,东北地区的一些省、地(市)也建立了卫生防疫站,在东北行政区还建立了东北卫生防疫总站(1954年撤销)。

 

1950~1952年,全国报告鼠疫6184例,死亡1955例。1950年、1951年,全国分别报告天花43000例、61000例。1951年,回归热流行,发病10万余例,死亡近万余人。有性病1000万人,麻风病50万人。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钩虫病和黑热病也是流行最广、危害性最大的寄生虫病。根据不完全调查,新中国成立初期血吸虫病在南方12个省的324个县流行,尤以浙江、江苏等最为严重,患病近1000万人,约有1亿多人受到威胁。疟疾在25个省的1829个县流行。丝虫病在14个省的734个县流行。钩虫病在18个省的1359个县流行。黑热病在长江以北13个省的685个县流行。结核病患病率4%,死亡率0.2%以上。地方性甲状腺肿流行于28个省的1464个县,受威胁人口2.7亿余人。在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北等省(区)的克山病死亡率极高。上述疫病的流行,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使无数的人丧失劳动力,甚至失去了生命,严重地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使疫区出现了人口减少、生产下降的现象。

  党和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应对疫病的流行。首先,在“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指引下,1950年3月,卫生部成立中央防疫总队,下设6个防疫大队。经过短期的政治和技术学习后,前往河北省的宁河、宝砥,天津的潮白河施工区,皖北的泗县、泗洪、五河,苏北的淮阴、沭阳,平原省的梁山、南旺二县重灾区,黄泛区的西华、扶沟、淮阳、尉氏等地,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期间除在中苏共管的中长铁路管理局成立了第一家卫生防疫站,同时全国共组织了125个防疫队,6000余名卫生工作者深入灾区、疫区、治淮工程区。全国还设立了8个黑热病防治所,18个寄生虫病防治所。 

 

1952年12月,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提出“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要求发动群众、宣传群众,让群众自己起来同疾病和不卫生的习惯作斗争。各级政府通过报社、电台、电教队、文化馆等宣传部门,着力宣传卫生工作的宗旨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普及卫生防疫知识,帮助群众解放思想,破除迷信,相信科学。同时,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急慢性疫病进行积极的防治。中央政府卫生部和各地卫生机构还加强疫病的科学研究,进行实地调查和研究;组织广泛的清洁卫生运动,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有效促进了全国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消灭疫病,移风易俗,改造国家。至1952年年底,全国建立了各级卫生防疫站147个,有公共卫生医师523人,占全国医师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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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时期1953~1965年

 

1953年1月,政务院第167次会议批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县(旗、区)建立卫生防疫站,开展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卫生监测、卫生宣教和科研培训等工作。同年,卫生部召开第一届卫生防疫站工作会议,讨论研究贯彻执行政务院的决定。此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原防疫大队、专业防治队等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建起了省、地(市)、县各级卫生防疫站和专业防治所、站,建立了防疫专业队伍。1953年12月,第三届全国卫生会议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卫生工作的成绩、经验好教训,要求更加努力地培养卫生工作干部,坚持不懈地把爱国卫生运动好预防流行性疾病的工作开展下去。 

 

1954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三届全国卫生行政会议明确,为了加强工业卫生监督,应逐步建立国家的监督制度。6月,鉴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建立卫生防疫站,卫生部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撤销中央防疫总队。1954年10月,卫生部颁布《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和各级卫生防疫站组织编制规定》,明确各级卫生防疫站的任务是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传染病管理,工作内容拓展到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控制等领域。

 

1955年7月,卫生部颁布《传染病管理办法》,规定对18种传染病的管理办法。1955年11月17日,毛泽东主席在杭州听取了卫生部防治血吸虫病情况的汇报后指出,血吸虫病流行范围广,一千万人受害,一亿人民受威胁,要认识它的严重性,并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指出卫生部“要把消灭血吸虫病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1956年1月,《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指出了消灭血吸虫病、血丝虫病、钩虫病等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和积极防治麻疹、赤痢、伤寒等疾病的任务。根据周恩来总理“扩大预防,以医院为中心指导地方和工矿的卫生预防工作”的指示精神,卫生部要求县以上的医院建立预防保健科,乡卫生院建立卫生防疫组,为加强卫生防疫力量。1959年,在云南扑灭了最后一起天花病例后,再未发现天花病例。1962年经世界卫生组织证实,中国从此消灭了天花。

 

1960~1962年自然灾害时期,由于当时的经济、政策环境影响,初建起来的卫生防疫体系经受了第一次曲折,许多地方将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与卫生行政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合并为所谓的“三合一”、“四合一”,使大批防疫机构工作停顿,人员流失,造成一些传染病回升,给人民健康和工农业生产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直至1962年党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后,卫生部于1964年颁发了《卫生防疫站工作试行条例》,明确规定卫生防疫站是卫生事业单位,是国家卫生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还规定流行病、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放射防护等专业工作内容,明确卫生防疫站与卫生行政机关以及爱卫会办公室等部门的关系。到1965年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2499个,人员合计4907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0527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公共卫生医师占全国医师(技师)总人数的4.5%,与1952年相比,机构增加16倍,医师(技师)增加11倍。

 

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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