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110期(2024年8月刊)
【管理百川】PCO企业员工签署放弃缴纳社保协议是否可行?
来源:《中国有害生物防制》   时间:2024-09-02


PCO企业中有些员工不愿意每月缴纳社会保险,与企业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那么PCO企业员工签署放弃缴纳社保协议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否定的。


PCO企业员工签署放弃缴纳社保协议是不合法的,具体理由是:


1. 社保缴纳的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表明,社保缴纳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任何协议都不能违反这一规定。


2. 协议的无效性:即使员工与公司签订了自愿不买社会保险的协议,这种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公司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未缴纳,还可能面临相关行政部门的罚款。


4. 法律依据: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企业让员工签署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是不合法的,这种协议是无效的。公司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作者: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冷培恩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