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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区购买后勤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未知   时间:2025-04-29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NZC2025-C3-01193-XSBN-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YNZC2025-C3-01193-XSBN-001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区购买后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10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更正前内容: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更正后内容: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四、物业服务内容和具体服务要求—(五)餐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2.餐饮服务要求” 更正前内容:(1)承接主体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做好食材采购安全与生产安全和病媒生物防制及除“四害”等工作,确保食品与生产安全零事故,全责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和生产安全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储藏管理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制度、职业证上岗制度,建立并落实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落实明厨亮灶、食品留样、持证上岗等工作制度(含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更正后内容:(1)承接主体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做好食材采购安全与生产安全和病媒生物防制及除“四害”等工作,确保食品与生产安全零事故,全责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和生产安全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储藏管理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制度、职业证上岗制度,建立并落实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落实明厨亮灶、食品留样、持证上岗等工作制度”

更正日期:2025-04-25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变更后采购文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庄董西路2号

联系方式:0691-2167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国际会展中心A区

联系方式:13988152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锟

电 话:1398815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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