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一到,蚊蝇肆虐,传染病也进入高发期。即日起,鞍山市将开展全市灭蚊蝇活动。
据介绍,蝇类主要孽生场所为农贸市场及周围
对于沟渠、河道、污水坑、人工湖、暖气沟、下水道等积水处,将使用灭蚊药物进行消杀。垃圾中转站,特别是居民庭院、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部位,垃圾箱要加盖,垃圾日产日清,不得露天存放,垃圾存放处定期使用药物喷洒。建筑工地要加强厕所管理,食堂内外墙壁、门窗用长效杀虫剂喷洒。
对于公共场所的蚊蝇消杀,爱卫会提出相应标准:重点单位有苍蝇的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能有苍蝇。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子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市内大中型水体的蚊子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
各级爱卫会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灭蚊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将被追究。同时,市爱卫会号召广大市民做好家庭和单位的卫生,采取措施消灭蚊蝇,减少肠道疾病等夏季传染病的发生。(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