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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鞍山全城灭蚊蝇
来源:转载   时间:2011-07-07

夏季一到,蚊蝇肆虐,传染病也进入高发期。即日起,鞍山市将开展全市灭蚊蝇活动。

  据介绍,蝇类主要孽生场所为农贸市场及周围50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生活区、食品餐饮企业、单位食堂、河道、桥头两侧和绿化带、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的垃圾存放地。蚊虫主要滋生于积水处。这些都是重点清理部位。

  对于沟渠、河道、污水坑、人工湖、暖气沟、下水道等积水处,将使用灭蚊药物进行消杀。垃圾中转站,特别是居民庭院、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部位,垃圾箱要加盖,垃圾日产日清,不得露天存放,垃圾存放处定期使用药物喷洒。建筑工地要加强厕所管理,食堂内外墙壁、门窗用长效杀虫剂喷洒。

  7616日,各县区将对一些重点地段、场所和特种行业单位及周边统一开展药物消杀。包括医院、宾馆、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商场超市、机关、学校等蚊、蝇危害较为严重的公共场所;社区垃圾收集点、公侧、农贸市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市政下水道、公园、河湖等场所。

  对于公共场所的蚊蝇消杀,爱卫会提出相应标准:重点单位有苍蝇的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能有苍蝇。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子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市内大中型水体的蚊子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

各级爱卫会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灭蚊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将被追究。同时,市爱卫会号召广大市民做好家庭和单位的卫生,采取措施消灭蚊蝇,减少肠道疾病等夏季传染病的发生。(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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