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全国爱卫办公示2009-2011年度待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1年11月9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全国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全国爱卫办一处
邮编:100044
2009-2011年度待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北京市:平谷区、通州区
山西省:潞城市、晋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包头市
吉林省:延吉市、珲春市
黑龙江省:伊春市
上海市:奉贤区
江苏省:仪征市、如皋市、姜堰市
浙江省:海宁市、舟山市、奉化市
安徽省:铜陵市
山东省:德州市、临沂市
河南省:安阳市、舞钢市
湖北省:十堰市
广东省:河源市、梅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四川省:广安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玉溪市、昆明市、安宁市、芒市
陕西省:咸阳市、渭南市
甘肃省:金昌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