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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香属于农药产品,你知道吗?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0-08-02

  点燃蚊香后最好先离开

 

  一到夏季,蚊虫猖獗。无论是盘式蚊香,电热蚊香液还是电热蚊香片,都成为了各个商场超市的畅销商品。但是经过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购买驱蚊产品仅关注品牌、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并不知道蚊香属于农药产品,也不会检查包装上是否有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及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等标识。

 

  大多市民晓不得

 

  近日,家住燕山街的女士向记者反映,因为怕对年幼的儿子身体造成伤害,她专门买了无味的电热蚊香液,可儿子起床后还是觉得不舒服。

 

  女士的一位朋友在质监部门工作,他告诉女士,蚊香等驱蚊产品是卫生杀虫剂,属于农药。除了必须取得一般日用品所必备的生产许可证号外,还要有农业部门发放的农药登记证号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而且蚊香有味无味,与毒性大小没有关系。

 

  购买时注意检查包装 使用时注意空气流通

 

 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员说:驱蚊产品在投入生产之前,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药效、毒理性实验,以确保对人体、环境没有危害。与一般商品相比,驱蚊产品除了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外,还必须取得农业部门发放的农药登记证号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并在外包装上明示后才能销售。所以市民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检查标识是否完整。

 

无论是盘式蚊香、电热蚊香液还是蚊香片,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使用得当,不用过分担心其对身体造成伤害。但是蚊香都具有微量毒性,要节制使用,能不用最好别用。蚊香点燃后立即离开一两个小时,熏完蚊子后应该充分通风后再进入。空调房内空气不流通,最好不要使用蚊香,盘式蚊香在睡觉前2小时使用,尽量不要在睡觉时使用。有孕妇、婴幼儿、呼吸道疾病患者的家庭更要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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