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爱卫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督导评估办法和标准〉的通知》要求,根据相关企业的申请和无锡、常州、苏州、泰州市爱卫会的推荐,省爱卫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各申报企业进行了考核评审。结果表明,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均达到了“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的标准。
为保证“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之在企业健康促进工作中切实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省爱卫办决定对待命名的“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2月24日至2010年12月30日。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0年12月30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