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实现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目标,完成人才队伍建设各项任务,关键在于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盘活人才存量,加速人才成长,激发人才活力,努力构建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工作机制。
14.培养开发机制
坚持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政府为主导,逐步建立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农业大学、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各类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开放有序”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引导涉农高校和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采取扩大招生范围、降低门槛、定向就业等招生措施,以及设立专项奖学金、落实好中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等助学措施,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组织实施好人才培训项目,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发挥重大工程、产业发展项目和经营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人才在实践中成长。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服务,鼓励城乡、区域、院地之间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发人才资源,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15.评价发现机制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在生产实践中发现人才,以贡献大小评价人才,把评价人才与发现人才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农业科技人才的评价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把对产业发展的贡献作为重要指标,完善评价标准体系;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要求,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农村实用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规律和特点,以知识、技能、业绩、贡献为主要内容,分层级、分地区、分类型制定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采取灵活、务实的评价方式,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价认定工作。
16.选拔使用机制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人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选拔机制,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研究、加强服务、创业兴业;完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使用机制,大胆使用中青年科技骨干,担纲重大科研项目、负责关键岗位;创造良好环境,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农村实用人才选拔使用机制,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方式,多渠道选拔高素质人才,充实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政策支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信息交流体系,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舞台,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在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促进农业农村人才资源有效配置。
17.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业绩和贡献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保障机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健全科研单位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基础、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体现人才的经济社会价值。不断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用人单位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扩大人才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建立符合农业农村人才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争议仲裁、公益性成果经济利益分享和社会效益奖励等制度,鼓励创新创造,保护农业农村人才合法权益。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进修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要打破条条框框限制,在职称晋升、科技奖励、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完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晋升等政策,鼓励人才向基层和生产一线流动。
五、重大人才工程
为实现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目标,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抓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18.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推进工程
依托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行业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项目(工程)等科研平台,选拔培养300名农业科研领军人才,以打造创新团队为目标,通过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在全国建立300个农业科研创新团队。以培养农业科研领军后备人才为目标,选拔1500名研究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的中青年科研骨干,支持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农业科技前沿的发展动态,自主选题开展研究,不断积累经验、锻炼成才。紧紧围绕现代农业科技需求和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分层次引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设海外高层次农业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进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农业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19.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支持工程
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依托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组织24万名农技推广人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选聘3万名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选拔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农业技术转移中心,培养1000名左右高水平、专业化的农业技术转移人才。
20.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村,在全国选建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不断增强其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遴选3万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开展示范性培训,通过专家授课、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方式,帮助他们开阔眼界、增强信心、提高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支持地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
21.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
选拔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支持其进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教育,赴龙头企业、发达地区或境外参观考察、访问研修。依托相关培训机构,通过集中教学、模拟操作、现场实习等方式,培养3万名农村经纪人,提高他们的经营素质和带动能力。选拔7万名种植、养殖、加工和农机大户,依托农业企业、科技园区和特色培训基地,通过观摩、交流、培训,使其掌握新技术新品种,树立新理念,提高示范带动能力。对有创业意愿、有一定产业基础的青壮年农民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
22.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
选拔20万个种植大户,结合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项目,优先给予技术培训,优先给予物化补助,优先给予跟踪服务,培养成为种植业示范标兵。选拔20万个养殖大户,结合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牧良种补贴等项目,支持其扩大规模、更新品种、改进养殖方式,培养其成为养殖业示范能手。选拔50万个农机大户,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技术推广等项目,开展技能培训,培养成为农机大户示范点,优先获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优先满足补贴机具数量需求。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工作,修订或新开发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教材,制修订100项农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开发100个主要职业工种的鉴定试题库,建设200个国家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培养基地,培训5000名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考评员。
六、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体制。各级农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要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将农业农村人才发展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农业农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
24.加大投入力度
确立人才投资优先观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年度预算;增加专项投入,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学科专业、创新团队、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将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农业农村建设项目作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基地。财政投入资金应主要用于组织人才培训,加强人才基地建设,实施人才队伍建设重大工程,扶持重点人才开展工作,改善基层人才工作场所和设施装备,开展人才库建设,补贴奖励优秀人才及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提供贷款担保贴息等。农业企业要根据自身需要和能力逐步增加职工岗位培训的投入。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税收等政策工具,鼓励、引导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5.强化公共服务
按照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上下协调、功能完善、综合配套的农业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各项政策,强化对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的扶持措施。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逐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行业和身份等限制,鼓励各类人才在城乡之间、农业和非农产业之间双向流动,鼓励各地以正当方式开展人才竞争,允许农村实用人才平等参与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切实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对农业农村人才创业兴业项目,在土地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利用闲置土地、工矿废弃地、未利用土地发展高效农业,可优先依法获得长期的土地使用权。发展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支持各类人才服务机构面向农村实用人才开展服务。成立农业农村人才协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行业调查和决策咨询,促进各地人才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提供信息检索、政策咨询、就业帮扶、权益保护、档案管理等服务。
26.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强化对实施人才强农战略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农业农村人才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重要支撑作用的认识,强化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系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宣传表彰,定期开展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和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活动,继续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通过报刊、书籍、影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完。
摘自: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