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2002年关于卫生保健环境中的洗手和手消毒的指导为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提出了促进洗手操作规范的详细建议,以减少病原微生物在患者和卫生保健工作人员之间的传播 。现予以摘录以供大家参考:
1 普通洗手以及手消毒的指征
1.1 当手部有可视灰尘或接触血液、体液和蛋白质类等污染物后,应使用含消毒剂的清洁剂或普通肥皂以流动水洗手。
1.2 如果手部无可视灰尘,在某些临床操作中可以使用含酒精的无水洗手液(以下简称无水洗手液)进行常规的手部清洁;而含消毒剂的清洁剂结合流动水洗手适合于所有的临床操作。
1.3 直接接触患者前,应清洁双手。
1.4 在进行中央血管内插管操作戴无菌手套前,应清洁双手。
1.5 放置留置导尿管、外周血管插管或其他无需外科过程的侵人性操作前,应清洁双手。
1.6 在接触患者完整的皮肤后(如测量脉搏、血压,或者是搬动患者),应清洁双手。
1.7 如果手部无可视灰尘,但接触了患者的体液、分泌物、黏膜、破损的皮肤或伤口敷料后,应清洁双手。
1.8 在护理同一患者期间,从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转向清洁部位进行操作时,应清洁双手。
1.9 接触患者的日常物品(包括医疗设备)后,应清洁双手。
1.10 脱去手套后应清洁双手。
1.11 就餐前及休息后,应用含消毒剂的清洁剂或普通肥皂以流动水洗手。
1.12 在护理患有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其他的严重免疫抑制性疾病的患者前,应清洁双手。
1.13 可以用含消毒剂的小毛巾或棉球擦手代替普通肥皂流动水洗手。但该法在减少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手部的带菌量方面,不如使用无水洗手液以及含消毒剂的清洁剂洗手有效,因而还不能代替无水洗手液和含消毒剂的清洁剂的使用。
1.14 由于酒精、洗必泰、碘伏,以及其他的消毒剂对细菌芽孢的杀伤力较弱,所以在疑似或证实有炭疽杆菌接触史者,应用含消毒剂的清洁剂或普通肥皂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1.15 关于不含酒精洗手液的清洁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不推荐常规使用。
2 洗手技术 .
2.1 无水洗手液清洁双手,应先将无水洗手液涂擦于一侧手掌,然后双手一起揉搓,范围涉及双手和手指的各个表面,直至双手干燥。洗手液的用量一般应按厂家推荐的剂量使用。
2.2 含消毒剂的清洁剂或普通肥皂流动水洗手,应先用水湿润双手,接着涂抹肥皂,充分揉搓至少15 秒,范围涉及双手和手指的各个表面,然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后,用一次性的毛巾擦干双手,最后用此毛巾关闭水龙头。注意避免使用热水,因为反复的使用热水可增加发生皮炎的危险性。
2.3 肥皂选择,可以采用液状的、块状的或粉末状的普通肥皂。如果使用块状的肥皂,则应将块状的肥皂切成小块以便经常更换并放在能滤水的架上。液体肥皂应放在密闭容器中,待其彻底用完后再重新灌人,不宜中途添加。
2.4 毛巾选择,在病房等卫生保健环境中建议不要重复使用悬挂或是团卷式的毛巾擦手。
3 外科手消毒
3.1 在开始外科手消毒之前应取下戒指、手表以及手镯等饰物。
3.2 在流动水下用指甲清洁器清除指甲下面的残屑或污垢。
3.3 在外科手术戴无菌手套前,建议采用具有持久作用的含消毒剂的清洁剂或无水洗手液进行外科手消毒。
3.4 在使用含消毒剂的清洁剂进行外科手消毒时,建议按厂家推荐的时间搓洗双手和前臂,通常是2~6分钟,没必要进行更长时间(如10分钟)的搓洗。
3.5 在使用无水洗手液外科手消毒时,建议按厂家的产品说明使用。通常在涂擦洗手液之前,先用普通肥皂预洗双手和前臂,干燥后,再使用无水洗手液,待干燥后戴无菌手套。
3.6 为了减少手术人员手部的带菌量,使与外科手消毒相关的皮肤损伤降到最低,因此在外科手消毒时不建议使用手术刷。
4 洗手剂的选择
4.1 给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特别是为每一班次需重复使用洗手剂的工作人员,提供有效、刺激性较小的洗手产品。
4.2 为了使洗手产品得到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最大程度的认可,应不断地向他们征求有关所用产品的感觉、香味以及皮肤耐受性的信息,其中洗手产品的花费不应成为影响产品选择的首要因素。
4.3 在选择产品的时候,应向厂家询问有关洗手产品、护肤产品,以及两者与医院使用手套型号之间相互影响的信息。
4.4 在决定购买产品之前,应评估厂家和经销商的配送体系,以确保产品运送准确、及时。而尽可能地降低与洗手和手消毒相关的过敏性皮炎的发生。
5 洗手过程中的皮肤护理
5. 1向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提供护肤乳和润肤霜,从而尽可能地降低与洗手和手消毒相关的过敏性皮炎的发生。
5.2 使用前,应向生产厂家详细咨询护肤乳、润肤霜或含酒精的无水洗手液对含消毒剂的清洁剂持久抑菌效应的影响。
6 手清洁消毒的其他方面
6.1 直接接触高危患者时,不可佩戴假指甲或其他饰物(如在监护病房或手术室工作时)。
6.2 指甲长度不应超过0.64厘米。
6.3 接触血液或其他有潜在感染的物质、黏膜和不完整的皮肤时应戴手套。
6.4 护理患者后应脱去手套,1副手套只限用于1名患者,并且不可戴着手套洗手后继续在不同患者间操作。在护理同一患者期间,从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转向清洁部位进行操作时应更换手套。
6.5 在卫生保健环境中,对有关戒指佩戴的问题,尚未提出明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