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由市城市管理委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本指引适用于写字楼、办公楼等公共区域。
一、容器设置
1、楼内每间办公室应至少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宜带盖密闭,应按照办公室人数和容器容积合理增加容器个数。
2、在楼内出入通道、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按照就近便利、因地制宜的原则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针对疫情期间办公室内就餐人数增加情况,每一层应至少设置一个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3、楼内至少应集中设置一处废旧报纸、纸张等可回收物暂存点和一处有害垃圾暂存点。
4、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收集容器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产生异味扩散,造成环境或其他污染。
二、垃圾投放
1、办公室内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应直接投放到公共区域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应由办公人员负责定时清理后投到公共区域相应容器,做到日产日清,并要保持收集容器和室内环境清洁。
2、办公人员到公共区域投放生活垃圾时,应戴好口罩,有序投放,投放时应与其他投放者保持1米以上距离,投放完毕后及时洗手。
3、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应直接投入公共区域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
4、楼宇物业或自管单位应聘请专业保洁人员,做好每日清扫保洁消毒工作,不得直接接触生活垃圾,并禁止任何人从垃圾桶翻拣垃圾。收集容器和垃圾暂存区域周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脏污,按照楼内环境卫生清洁标准,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三、垃圾收集运输
1、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理。垃圾收集容器要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安排专人定时运送到楼内暂存点,由收运单位统一收运。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按照每日产生量合理约定收运频次。
2、楼宇物业或自管单位应委托区环卫中心或有资质的清运企业进行垃圾收集运输,并签订收运合同,建立每日清运台账和填写清运联单。
3、清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垃圾收运时间,清运车辆停至作业点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合理设计生活垃圾收运路线,做好密闭化收运,防止跑冒滴漏遗撒。
四、消毒和作业车辆人员管理
1、楼宇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应定时定点对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建议采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垃圾清运单位应在清运车辆每天作业完成后进行整车冲洗和消毒,建议采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2、楼宇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垃圾清运单位要建立日常健康报备制度,上岗人员上岗前应查验“北京健康宝”信息并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及时送医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汇报。复工人员无需签订疫情防控相关责任书、承诺书等文件,建议上岗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上岗的保洁、清运人员均应佩戴标识姓名的工作证件,出入大楼时应按照物管统一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对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的人员,无需提供其他与防疫相关健康证明材料。作业时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好口罩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作业完成后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