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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小区生活垃圾处置指引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2021-11-24

    • 按照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涉疫情垃圾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京防组办发[2021]9号)和《关于做好医疗废物和重点管控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京防组医发[2021]8号)要求,封控小区的生活垃圾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一、重点管控生活垃圾。

      封控小区内的重点楼宇和重点户密接、次密接人员产生的垃圾属于重点管控生活垃圾,严禁与一般生活垃圾混收、混存、混装、混运。需按照医疗废弃物的技术要求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二、一般生活垃圾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大管理力度,按照以下要求收集、运输和处置,并做好统计。

      1.收集。按照“专人、直收、专车”的方式,对一般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不得与未封闭管理小区生活垃圾混收、混装、混运,加大垃圾收集消毒消杀力度,同步做好生活垃圾收集桶、桶站、垃圾分类驿站及专用收集车辆的消杀。减少作业人员与生活垃圾直接接触,防止交叉感染。

      2.运输。采取“桶车对接”方式,专车专运,将收集的一般生活垃圾直接运至焚烧厂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中间转运和滞留。

      3.处置。按照“优先处置”原则,生活垃圾焚烧厂采取设置优先通道和专用卸料口等方式,明确专人、设置专区,做到垃圾随到随烧,减少垃圾在料坑滞留时间。同时做好运输车辆进出厂消杀和引导工作。

      4.人员防护。环卫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具,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洗手、及时消毒,实行闭环管理,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风险。相关管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储备充裕的防护物资。

      三、人员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封控小区的环卫作业人员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做到“应接尽接”,完成全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2.进入封控小区的环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测温、验码、查证、登记等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建立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就诊并上报,严禁带病上岗。

      3.进入封控小区内,环卫作业人员应注意保持与小区内人员的社交距离,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

      四、其他

      本工作指引将结合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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