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媒生物监理工作的意义与目的
病媒生物监理是指代表甲方(一般为爱卫部门)监督和管理一定区域内病媒生物防制作业及其效果的第三方公司。病媒生物监理业务开展的主要目的是对辖区内病媒生物防治效果进行检查,对未达标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消杀公司进行改进,相互配合共同将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二、三方运作关系
病媒生物监理业务开展过程中三方关系紧密。监理服务方(第三方或丙方)根据服务主体(甲方)的指令要求,参照“四害”密度监测方法完成监测工作,然后将监测结果进行反馈;同时参照“四害”密度控制水平标准以及和甲方约定的标准要求对消杀服务方(乙方)进行消杀效果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监理方(丙方)向服务主体(甲方)提供:
1. 定期的监理报告
2. 阶段性的服务水平评估和建议
3. 单项质量(事故)报告
4. 单项应急处置报告
5. 单项质量调查建议
监理方(丙方)向服务施工方(乙方)提供:
1. 作业安全(用药)检查及函询
2. 作业质量检查及函询
3. 技术指导及纠正
4. 根据约定标准提出整改要求
5. 收集乙方合理诉求报告甲方
三、病媒生物监理的基本任务
1. 现场督查
分为现场作业督查和消杀效果督查两方面。现场作业督查是指参照消杀服务合同要求定期对消杀公司现场实际施工人数以及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同时随机抽选现场消杀员工进行各项消杀工作基本操作演示,比如:药械的选择与搭配、药物稀释、滞留喷洒、绿篱喷洒、空间喷雾、鼠药更换等,并且关注各项施工操作过程中工人个人防护是否到位;在有必要时检查服务施工方项目仓库储备的器械和药品种类,是否符合卫生杀虫药械的相关标准,是否能满足日常消杀以及应急消杀(以合同要求消杀服务内容为准)的储备需求。
消杀效果督查是根据“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系列国家标准(GB/T 23795-2009、GB/T 23796-2009、GB/T 23797-2020、GB/T 23798-2009)采用合适的监测方法对检查区域内病媒生物密度情况进行监测,主要采用目测法调查鼠迹、积水中蚊幼虫或蛹的阳性率、蝇孳生地阳性率、下水道蟑迹查获率等方法;同时根据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11、GB/T27771—2011、GB/T27772—2011、GB/T27773—2011)进行监测结果评估,并且对防蚊闸和毒鼠屋完好率进行检查记录。
2.报告整理
分为固定报告和专项报告。固定报告分为定期监理报告和阶段性服务水平评估报告两部分。定期监理报告内容有服务质量水平评估与对比(有图表)、存在问题及建议;阶段性服务水平评估报告内容包含特殊季节、特殊地段、风险度等街道病媒情况报告及建议。
专项报告分为:①单项质量(事故)报告;突发事故、较长期某项服务质量较差、严重违反安全(用药)的个别事件等报告及建议。②单项应急处置报告;包含应急总概况及效果评估、作业现场图(照片、地图)、台账表等。③单项作业调查建议;普遍的用药、机器、人数出勤、特殊地段作业技术等领域出现可进行调整而提高作业效率的建议。④整改通知书;包含服务质量明显不好,安全、技术不规范,作业覆盖不到位,出勤作业缺失等内容。
四、存在问题
1. 监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上去了,不及时处理,要拖好几个月再去处理,处置时间拖延太久,老问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2. 消杀服务不作为,应付了事。完全依赖监理进行消杀工作,监理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就去整改,对照着检查出来的问题,发一份整改日报,就是消杀完了,日常不进行消杀工作,也不知道做什么;部分区疫情处置时给消杀公司补助相对比较少,导致有些消杀公司想法比较偏激,认为自己就是去帮忙的,个别公司就存在应付工作,消杀时候,消杀公司领导组织人员不是很给力。
3. 消杀实力不足以负责市政工程及应急处置工作。部分消杀公司特长不是四害消杀这一块,因某种原因,承接了消杀任务,又没有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消杀设备,难以达到消杀效果。部分区疫情疫点处置时,一个负责街道消杀服务的1-2家小公司满足不了疫点处置的需求。区爱卫办不得不从其他街道调动消杀公司的人员来支援。
4. 检查结果易受到干扰。干扰来自街道爱卫专职干部、来自被监督的消杀服务方。
5. 多人指挥,意见不统一。部分社区出现疫情了,会比较混乱。区疾控、区爱卫办、街道爱卫办、街道防保所、监理公司都在现场,出现多人指挥,消杀公司不知道具体听谁的。
6. 工作安排不到位。市里有统一应急处置标准,落实到各个区、街道,在具体的某一个疫点处置时,不是按该标准进行,各区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应急处置流程及标准,但又与应急处置要求不相符。现场处置要求不明,缺乏规范性程序和要求,有效性值得商榷。
作者:深圳市贝康科技有限公司 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