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花卉市场、公园、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和设施,应当完善和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病媒生物指的是能传播传染病和病原体的生物,主要是“蚊、蝇、鼠、蟑”四类生物,我们统称为“四害”。病媒生物防制指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病媒生物防制涉及到广泛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和服务环境;病媒生物防制与食品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可预防病媒疾病的传播与流行;提高健康意识,减轻病媒生物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有利于保护生态平衡;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指标之一。炬鑫小编将持续为您介绍各个场景的病媒生物防与治,本期,我们一起来看看垃圾收集房及转运处理场所病媒生物的防与治。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场所病媒生物的防与治
一、环境改造
1、垃圾转运站、收集站的设置和建设应符合GB 55013、CJJ/T 47的要求。
2、临时性收集点地面宜铺设水泥或地砖等,形成硬质无缝隙地面;临时性收集点应设置清洗设施。
3、各场所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如下要求:
——规范配置并定期维护,保证功能完好,不应破损;
——保持整洁,定期清洁、消毒、除臭,无异味散发,无蚊蝇孳生;
——周边3m公共区范围内应无垃圾散落和污水积存。
二、环境治理
1、场地内地面应硬化平整,作业工具堆放整齐有序。
2、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场所应无各种积水,应随时查找、清除或倒置各种闲置积水容器。
3、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场所的排水管网应及时冲洗疏通,不应有垃圾堵塞积存。
4、各垃圾中转站、点、箱、桶的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
5、垃圾桶应定位设立,摆放整齐,垃圾宜不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每日擦洗宜不少于1次,并冲洗内、外、底部;不应有垃圾残留粘结,并保证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
6、果皮箱周围应整洁,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和污水。
7、垃圾不应裸露,收集运输设备应密闭,防止尘屑洒落和垃圾污水滴漏。
8、垃圾运输车辆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染、灰垢。
9、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按规定停放。
三、建立防护设施
1、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场所构筑通入室内的供排水、电缆、煤气和空调等管线周围的孔洞应采取封堵措施。
2、垃圾屋、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所的门窗应保持完好,能密闭防蝇。
3、垃圾屋、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所应确保排水通畅,下水口应使用间隙小于10mm的铁栅封闭。
4、垃圾收集容器应有盖,具备防蝇条件。
5、农村居民住宅单独收集点的垃圾桶应满足桶体密闭、加盖的基本要求。
四、鼠类防制
1、垃圾收集点、垃圾屋、转运站、处理场所等区域(或周围)应设置灭鼠屋,灭鼠屋设置点应较为隐蔽、需钥匙方可打开,不影响环卫清扫和冲洗作业,并设有警示标识。
2、灭鼠屋内应长期放置有毒饵,并定期检查更换。
3、填堵地基下沉部位,检查并堵塞鼠洞,清理鼠粪。
五、蝇类防制
1、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转运站的消杀灭蝇工作, 消杀作业应覆盖全部范围。
2、夏天消杀的作业频次应不少于每天2次,其他季节消杀作业频次应不少于每天1次。
3、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蝇类的密度监测,病媒生物密度水平应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以内,可采用目测法进行监测。简要做法如下:
——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场所,按每15㎡折算为1个标准间;
——不足15㎡的点位,视为1个标准间;
——各场所成蝇只数高于国标C级时,应立即加强喷杀控制。
六、蜚蠊防制
垃圾转运站、垃圾屋、垃圾处理场所应经常喷杀蜚蠊,并检查清理死蟑、卵鞘、蟑迹,宜每月1次。
七、蚊虫防制
1、蚊虫繁殖、活动季节,对不能清除的积水投放灭孑孓缓释剂,宜每月1至2次。
2、蚊虫密度较高时,应加强环境消杀。
(云南炬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