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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特别是面向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柔性生产加工系统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产业和劳动组织形式,对劳动者的职业知识、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单凭传统的经验知识已经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职业岗位变化。职业的变化趋势向着复合化、综合化的方向进展,职业的数量日趋减少,各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事农业和林业以及第二产业的劳动力比例进一步萎缩,在第二产业类职业中,几乎每个领域都在缩减劳动岗位,情况最严重的是钢铁、机器和机动车制造领域、化学和石油处理加工、电子、精细化工、光学仪器、手表、玩具和运动器械、皮革、纺织工业及服装加工业等行业;而第三产业就业岗位数呈上升趋势。这种劳动者从业结构的变化,必然带来人员素质要求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在接受基本文化素质教育的基础上,接受系统的职业技术教育。 为应对经济全球化和日益严峻的国际竞争,欧美等发达国家积极采取措施,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强占劳动者素质的制高点。综观各国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的经验与做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强国,也把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作为振兴经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1991年,美国实施《帕金斯职业和应用技术教育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每年向州政府和地方职业培训计划投资16亿美元,其中9.4亿用于贫困和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美国工商界每年有440亿美元进行岗位培训。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融合法案”,倡导“以工作求自立”的理念,注重就业和失业人员的再培训工作,使他们掌握适应新经济特点的技术和技能。目前,每年用于就业培训计划的政府拨款达60亿美元,支持220万人免费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2001年,美国劳工部提出了“21世纪劳动力计划”,通过提出的口号“未来的劳动岗位是你父母无法知道的”来指导新生劳动力的教育和就业。该计划预测,未来十年,美国劳动大军将扩大15%以上,人数将增加2 200万左右,其中绝大多数新的工作岗位都需要各种相关的专门培训或在岗培训,大约占总就业岗位的70%以上。 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经济增长减缓,劳动力技术水平低下,上百万的青年人在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和没有得到资格认定的情况下就直接进入工作岗位,在工作中也很少有机会提高自己的技能。针对这一情况,为了振兴英国的经济,提高英国企业的竞争力,加强教育与经济的结合,开始尝试建立一套通用、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经过多年的努力,一个比较灵活、连贯、井广泛被行业所接受的、具有完备的评估体系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在英国逐步发展起来。 2002年,英国未进入大学学习的85%的19岁年轻人达到具有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61%的21岁年轻人达到具有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现有的50%的劳动力达到具有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28%的劳动力达到具有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水平。德国是目前世界上经济和科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并把职业教育作为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秘密武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使德国青少年一面在企业接受培训,一面在职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德国学生在实训中,十分强调养成严格的规范化的操作习惯,实习中学生以正式工人的身份出现,不搞见习、参观,而是必须生产出真实的合格产品。在工作中,他们严格按图纸要求加工产品,产品通不过严格的检验,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重来。由于严格的岗前岗后技能和职业道德训练,德国产品的质量誉满全球。 二、用法律来确保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实施贯彻 不少国家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法制建设,德国于1969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它包括职前和职后培训(继续培训和转业培训);对培训企业和受培训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培训机构与人员资格的规定;对实施培训条例的监督和考试;对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研究的规定等。《职业教育法》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之后该国又相继出台了与《职业教育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诸如《企业基本法》、《培训员资格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职业教育促进法》、《手工业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此外,各部门、行业、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或实施办法,如由科教部、经济部等共同制定了《培训条例》,各州和有关行业也颁发了一些实施条例。此外,匈牙利《职业培训法》(1993),挪威《职业培训法》(1980),芬兰《中等职业和高等职业教育法》(1991)和《学徒制培训法》(1992),丹麦《职业教育培训法》(1999)。各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学校和办学单位有充分的自主权,政府一般不干预办学过程。对学校和办学单位做不了,做不好的工作,政府出面协调解决。 摘自: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