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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建终身职业培训制度 企业技能培训将获政府补贴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1-11-23

 

近日,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北京市将对有培训愿望的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企业新录用人员、新生劳动力和来京务工人员等政府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这是记者从78日召开的北京市职业培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议由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张欣庆主持。人社部副部长、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长孙宝树,副市长丁向阳到会并讲话。会上,对北京市享受2010年国务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进行了表彰。顺义区、公交集团等单位做了经验介绍。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蓓介绍,目前北京市存在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层次偏低,技能人才短缺的情况。对此,北京市将从多方面促进包括技能人才在内的职业培训,加快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晋升、靠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奖励。

《意见》明确,北京市将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职业培训制度,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

北京市将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职业培训投入机制,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完善和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合理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支持政策,引导各类技能群体在职业生涯各阶段的多样化培训需求。

北京市将对有培训愿望的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企业新录用人员、新生劳动力和来京务工人员等政府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在北京市从事家庭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标准制定、教材题库开发、师资培训、质量监督、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对企业技能岗位职工实施岗位技能全员培训,特别是对北京市急需、紧缺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将加大培训补贴力度,给予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摘自: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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