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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职业教育的七项改革(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1-12-14

 

 

 一、调整专业目录,拓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性

 丹麦将原来职业教育的90个专业大类调整合并为7个大类85个专业。7个学科专业大类分别是:技术和通讯、建筑、手工艺和工程、食品生产和餐饮娱乐、机械工程和交通、服务和商业(含贸易、文秘和财经)。专业大类下再细分为85个专业。 

 二、增加学制弹性,实行分阶段培训 

 丹麦的职业教育课程学习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和专业学习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将充分体现弹性特点,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基础,灵活掌握1060周间不等的学习时限。课程设置为:公共基础课、职业指导课、心理咨询课、补习课、选修课等。凡完成基础学习阶段课程的学生可被授予证书,该证书中注明所学课程、已达到的教育水平和拟学习专业课的名称。专业学习阶段实行工学交替制,就是在校学习理论课和在企业接受实训交替进行。在校理论课学习总时间不超过60周(一年半),课程包括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企业实训总时间不超过2年。学生要与企业签定学徒合同,实训期间享受学徒工资。每人专业的职业教育学习一般不超过3年半。全部学习结束后,学生应参加熟练工人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

 三、积极推行模块式课程 

 为改革课程组织形式,该计划提出了在全部职教课程中划分出若干单元的模块式课程。其主要特点是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学习的灵活性,建立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之间的联系,认证部分学习结果,从而使学生能根据就业需要和个人兴趣随时转换专业方向。为了方便学生按个人学习计划选择不同的模块课程,学校负责提供全部的模块课程目录。

                            摘自: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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