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公益资讯
【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升级版全方位解读
来源: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时间:2023-08-09     分享:

因此,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历时两年大修,对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升级,自3月15日起正式实施!



1.jpg 

 

4大亮点,全方位解读

 

一、实施“全覆盖”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局,应当每两年要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也就是两年一次全覆盖。值得注意的是:

 

01

 

检查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者,不仅仅局限于企业。

02

 

将监督检查结果做成记录,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双方签字背书,对于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同时,检查的结果要求按照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划分“风险等级”监管食品安全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可能性大小,将市场主体食品安全风险,分为ABCD四个等级。

 

每个等级制定不同的监督检查标准,登记不同的监督检查表。

 

安全风险的大小根据五个要素判断:

食品安全类别、企业规模大小、管理水平高低、食品安全现状、信用档案记录。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落实“六稳”“六保”,《办法》针对监管实践中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签瑕疵”认定难题,细化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1

对满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个前提条件的企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

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3

综合考虑标签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统一标签瑕疵认定情形和认定规则。

 

四、创新监督检查方式

 

在原《办法》中日常监督检查中,进一步完善的监督检查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责任约谈、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在此基础上,纳入了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


1

飞行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


2

体系检查

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体系情况进行系统的检查,主要是针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检查。


 

除上述《办法》中提到的食安风险外,随着食安事件频繁发生和人们对食安健康意识的增强,有害生物客诉问题亦成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面临的另一重挑战。

 

在食品供应链中,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受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对企业声誉造成影响,这就要求企业从农场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对食品安全做充足的有害生物风险控制。

 

食品行业中的综合有害生物管控

消除或减少有害生物入侵风险

 

01

关注并管理这些影响室内有害生物种群数量的要素,如:水源(有无渗水、积水、冷凝水等)、食物源(有无遗漏谷物、食物碎屑、糖粒等)、栖息点(有无地沟、缝隙等),减少有害生物孳生的风险


02

关注并管理这些影响室外有害生物侵入的要素:内部吸引源(气味、光线、温度)、外部环境(绿化、卫生、环境)、侵入途径(缺陷/夹缝/门户/窗户/物品携带),从源头降低有害生物侵入的风险。

 

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

 

01

做好卫生清洁:除了完成常规清洁工作,还需要重点关注那些易容忽略的盲区,尤其是不易挪动的设备底部、下水道及高空环境(天花板、夹层)


02

检查建筑结构:检查建筑物与外部连通的孔洞/空隙,如:穿越墙体的电缆、线槽,通道门底部缝隙,窗户四周的缝隙;建筑内部沉降产生的缝隙,墙体或地面缝隙等


03

持续监察行动:设置充足的监察设施(捕蝇灯、诱饵站、粘鼠板、蟑螂站等);培训一线人员,获取他们的目测检查及信息反馈


04

实施化学治理:根据综合有害生物管理计划实施常规化学处理,或在紧急情况下实施一次性化学处理,这些行动通常与卫生清洁、设施整改和有害生物监测协调进行

 

 

此外,有害生物的防控不是一次性工作,需要企业积极主动和长期有效的持续运作,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有害生物培训,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尽可能降低有害生物发生的概率。

 

如果您的场所目前正面临有害生物的侵扰和挑战,您可以寻求专业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帮助。我们会到访您的经营场所并进行全面勘察,为您量身定制系统的解决方案,同时对您的员工进行持续培训,协助降低有害生物风险。

 

 

我们要始终致力于打造"消费者放心,经营者省心,管理者安心"的“三心工程”,保障食品行业的"长治久安"!

 

供稿:艺康有害生物防治)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