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会管理办法
《中国有害生物防制》期刊编辑委员会管理办法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4-04     分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有害生物防制》为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内部刊物,每年发行6-8期(其中6期双月刊,1-2期客户专刊),内容主要为行业要闻、学术研究、经验交流、服务指引等,刊物形式为电子期刊与年度精华本相结合,以免费发放和订阅的形式发行,主要发放对象为协会会员单位,餐饮、酒店、医院、学校、铁路、民航等相关行业客户。

第二条 为规范《中国有害生物防制》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编委会的作用,不断提高期刊质量和水平,根据协会《章程》中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编委会的职责

第三条 编委会是期刊编辑出版工作的领导机构,在主任委员领导下,对《中国有害生物防制》(以下简称期刊)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起指导、监督、咨询和促进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审定期刊编辑方针、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版计划。 

3.定期检查指导编辑的工作,对期刊质量进行指导和把关。 

4.开发期刊组稿和推广渠道,提供优秀稿件,发掘潜在读者群体。

5.研究解决有关编辑出版问题,审查评议期刊编辑排版、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问题。

第四条 编委会下设编辑部,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编委会的组织原则

第五条 编委会实行聘任制,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不超过3名、委员不超过9名。必要时,编委会可设名誉主任委员。

第六条 编委会主任委员任命编辑部主编,主编提名副主编、编辑建议名单,报编委会审定。 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设主编1名、副主编不超过2名、编辑(特约撰稿人、撰稿人)若干名。必要时,可设1名专职副主编。

第七条 编委提名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编委会名誉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协会办公会议研究推荐;编委会委员可推荐,也可以自荐,编委会委员名单由协会办公会审定。 

第八条 编委会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 

第九条 编委会成员推荐和换届调整的原则为:

1.要适当考虑编委会成员的单位及行业定位和专业覆盖面等因素,在同一届编委会中同一单位的编委数量原则上仅限1人。 

2.要注意编委会的年龄梯队结构,优先考虑或保留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专家。 

3.要优先考虑能认真履行职责的编委,注意吸收热心期刊编辑工作的专家。 

4.每届新换编委会成员,应占编委总数的1/4以上。 

第十条 在聘期中如需对编委会进行微调,调整方案须经主管协会领导批准。 

 

第四章 编委会成员的条件、职责和权利

第十一条 编委会委员的条件 

1.具有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期刊相关领域工作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企业负责人、省市协会秘书长职务的管理者,协会理事。

2、有文字类工作工作经验的优先。

3.遵纪守法,公正公平,作风严谨。 

4.热爱编审工作,积极参与杂志的各项工作,为杂志发展献计献策,认真地承担并完成编委会的各项任务。

5.身体健康,积极进取。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第十二条 编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条件 

1.名誉主任委员由协会会长或行业德高望重的专家担任。 

2.主任委员由协会副会长以上领导担任。 

3.编委会副主任委员由协会副秘书长以上领导或行业知名专家担任。 

第十三条 主编、副主编的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有出色的文字编辑能力,精通编辑出版业务。 

2.主编、副主编应为编委会委员。 

第十四条 编委会委员的职责

1.执行期刊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参加编委会的会议和活动。

2.带头为刊物撰稿,组织、推荐水平较高的稿件。 

3.积极推荐特约撰稿人、撰稿人。

4.认真按时完成编辑部委派的审稿任务,积极推荐审稿专家。

5.积极向社会各界推广期刊。 

6.收集并反映读者、作者及本人对期刊质量和编辑部工作的意见,积极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第十五条 编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职责 

1.主任委员负责编委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2.主持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编辑部工作中的问题及编辑出版中的重要事宜。 

第十六条 编辑部主编、副主编的职责: 

1.在编委会领导下,主持刊物的编辑工作,贯彻办刊方针,把握办刊正确方向。 

2.主持制定刊物的选题规划、栏目设置和组稿、发稿计划,并组织实施。 

3.复审、终审或加工重要稿件;把好稿件质量关,遵守重要选题、重要稿件请示报告原则。 

4.系统地收集和研究刊物所涉及的动态;提出对编辑工作的革新方案,不断提高刊物质量,增加发行和阅读数量,提高办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总结编辑工作经验,定期向编委会汇报期刊情况。 

6.副主编协助主编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专职副主编可受主编委托主持编辑部工作。 

第十七条 编委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编委会工作会议,对编委会的工作有建议权。

2.获得编委会统一颁发的《中国有害生物防制》编委聘书(协会代章),任职期内有权以《中国有害生物防制》编委的身份对外开展工作。

3.有权获得参加杂志举办相关活动的权益。

4.有权参加期刊组织举办的相关评选、行业数据调查等工作,有条件的分享获取行业调查结果。

5.优先在期刊上发表论文。

6.应邀撰稿可按协会有关规定获取稿酬。

7.有资格参加年度优秀编委评选,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8.企业编委经主编同意每年在为杂志撰写的文章中免费植入本企业宣传一到两次。

 

第五章 编委会的工作方法

第十八条 编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主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遇需形成决议或决定时,需2/3以上委员到会且到会委员的1/2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编委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其任务是: 

1.听取编辑部的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 

2.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制订今后工作计划。 

3.研究讨论办刊方针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可提出修改建议。 

4.反映和研究作者、读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协会负责领导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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