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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收缴2010年度会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0-03-12     分享: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和《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章程》、《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关于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定时缴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会员会费是协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它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

近年来,协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逐步提升,会员单位逐渐增多。大部分会员单位能够积极履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有力地支持了协会的工作,协会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在行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协会加强了对会员单位的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协会和会员单位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实现了“双赢”。为了全面掌握和更新会员单位的基本信息,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2010年度工作安排,应继续做好会员单位2010年会费收缴及会员证的年检工作。

现将有关2010年收缴会费及年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缴及会员证的年检工作

根据国家和协会的有关规定,请没有缴纳2010年会费的会员单位在20106月底以前缴纳。单位(政府机关、事业、企业、个体)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鼓励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多缴会费。

凡信息完整、按时交纳会费并审验合格的会员单位,协会将把2010年年检标志寄给会员单位,由会员单位将年审标志贴于会员证上,并将在协会网站(www.cpca.cn)上公示年检合格会员单位名单。

二、基本信息变更的会员单位请重新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为你们服务。

三、请尽可能通过银行账号交纳会费。收到会费后协会将开具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届时请注意查收。

四、联系方式

开户名: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北苑路支行
帐号:01091081800120105046610

邮局汇款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6号楼1006

邮编:100101
联系人:历俊华  李胜楠 

电话:010-58235712  010-58235240   传真:010-58235140

 

附件:中国卫生有害生防制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20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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